說他對自己不好, 說他不睬不理, 說他太忙不關心自己, 說他不夠體貼, 說他跟別的異性太親密, 總知定有千千萬萬個理由去支持...
大慨這種憎恨對方的情況, 會維持在分手後兩星期至一個多月內...當發現你仍很想念他時, 你的態度漸漸地便會改變...
這時候, 你會開始怪自己, 開始後悔自己當初的不是...
會怪自己不夠包容, 怪自己不夠大方, 怪自己太任性, 怪自己亦不是對他太溫柔, 怪自己對他要求太高. 甚至明明是對方不忠, 那時都只會怪自己沒有好好打扮自己或不給他些新鮮感才令別人有機可乘...
其實出現以上總總籍口的原因, 就是因為自己放不低!
當初大家感情出現問題時, 往往大家都會有段"忍讓期". 久而久之, 事情又不能解決時, 便會有段"鷄肋期". 所謂" 鷄肋鷄肋, 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 兩人明知大家是不適合對方, 可是又出於感情或責任問題不易離開對方. 當然, 事件再繼續下去, 兩人感情只會向更壞那邊走, 甚至分手...
明知大家不合, 明知有問題存在才會導致分開. 卻因為放不下而將所有問題歸咎於自己身上, 是多麼愚蠢. 通常在這種情況下吃回頭草的話, 只會令自己更加沒有地位, 日子將會更加難過. 而對方明知自己不是, 可是你卻把錯誤加於你自己身上, 他只會更變本加厲, 更不專重你. 試問這種明知將會是更艱難的日子, 你真的想再渡過嗎? 就算你因為太捨不得而打算作出忍讓, 你又真的可以忍多久? 一年? 五年? 十年? 三十年? 若你真的有信心可對他作出終身的讓步, 又不介意再過那些艱苦的日子的話, 你儘管可以一試. 若你只想對方有一天會為你改變的話, 請不要浪費時間了. 人只會自覺性去改變自己, 絕不會為別人去改變的...省點吧!
朱庭萱Bonnie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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